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
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:
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
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,按照《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注释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印发)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22年4月29日
索 引 号: | 002986299/202204-00040 | 信息分类: | 财税优惠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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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 | 主题分类: | 税收政策,增值税 | |
名 称: |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| ||
生成日期: | 2022-04-29 08:25:52 | 关 键 词: | |
文 号: |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| 浏览次数: | 212次 |
有效性: | 有效 |
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:
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
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,按照《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注释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印发)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22年4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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